10 11 月

11月10日石排灣主日崇拜

證道主題:『來唱福音之歌』
經文:路加福音15:11-32;羅馬書1:17
講員:許英妍傳道

浪子的比喻

11耶穌又說:「一個人有兩個兒子。

12小兒子對父親說:『父親,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。』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。

13過了不多幾日,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,往遠方去了。在那裏任意放蕩,浪費資財。

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,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,就窮苦起來。

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;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。

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,也沒有人給他。

17他醒悟過來,就說:『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,口糧有餘,我倒在這裏餓死嗎?

18我要起來,到我父親那裏去,向他說: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

19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,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!』

20於是起來,往他父親那裏去。相離還遠,他父親看見,就動了慈心,跑去抱著他的頸項,連連與他親嘴。

21兒子說:『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

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:『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;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;把鞋穿在他腳上;

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,我們可以吃喝快樂;

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,失而又得的。』他們就快樂起來。

25那時,大兒子正在田裏。他回來,離家不遠,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,

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,問是甚麼事。

27僕人說:『你兄弟來了;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,把肥牛犢宰了。』

28大兒子卻生氣,不肯進去;他父親就出來勸他。

29他對父親說:『我服事你這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,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,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。

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,他一來了,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。』

31父親對他說:『兒啊!你常和我同在,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;

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、失而又得的,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。』」

羅馬書 1

17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;這義是本於信,以至於信。如經上所記: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