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8日灣仔主日崇拜
證道主題:『跟隨祂的腳蹤』
馬太福音16:21-28;彼得前書2:21-25
講員:許英妍傳道
馬太福音 16
21從此,耶穌才指示門徒,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,受長老、祭司長、文士許多的苦,並且被殺,第三日復活。
22彼得就拉著他,勸他說:「主啊,萬不可如此!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。」
23耶穌轉過來,對彼得說:「撒但,退我後邊去吧!你是絆我腳的;因為你不體貼上帝的意思,只體貼人的意思。」
24於是耶穌對門徒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
25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
26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甚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?
27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裏,同著眾使者降臨;那時候,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。
28我實在告訴你們,站在這裏的,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裏。」
彼得前書 2
21你們蒙召原是為此;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,給你們留下榜樣,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。
22他並沒有犯罪,口裏也沒有詭詐。
23他被罵不還口;受害不說威嚇的話,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。
24他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義上活。因他受的鞭傷,你們便得了醫治。
25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,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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